根据川社科发〔2017〕84号文件,我校科研成果喜获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第十二次市(州)县院所优秀科研成果奖4项,其中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
哈小华、刘蜀川、薛昌建、郭勋、杨福灵、尤初、代诗韵负责的《凉山彝族自发移民问题的实证研究》(调研报告)获二等奖;谢以纲、薛昌建、郭勋、石一阿支、陈星仪、张亮负责的《凉山彝族聚居区农业转移人口研究》(调研报告)获二等奖;胡澜、蔡莉英、尚培霖、薛昌建、廖海亚负责的《凉山彝区农村“村两委+家支”治理模式研究》(研究报告)获二等奖。
尚培霖、胡澜、蔡莉英、薛昌建、廖海亚负责的《协商民主在四川彝区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应用研究》(研究报告)获三等奖。
同时,根据川社科发〔2017〕83号文件,我校院被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评为2016-2017年度先进市(州)县院所。
撰稿人:李连秀
审稿人: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