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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制度法制化,群众利益合法化 ---第四支部五月党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

发布时间:2018-05-14 11:0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数:

 

511下午,第四支部全体党员在二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了五月支部会,并邀请机关党委书记张慧同志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细致的党课。

按照会议流程,支部书记李乐玉先带领大家重温入党誓词,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五月党支部学习文件, 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系列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彭清华到凉山检查指导工作指示精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

机关党委书记张慧同志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给大家上了一堂形象生动的党课, 从《监察法》产生的背景,到《监察法》的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均给大家做了细致解读。张慧指出,监察法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监察纳入法制化轨道,监察体制越完善,监察覆盖面越广,就能越好地维护群众的利益。监察法的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使各级监察委明确了职能职责和监察范围,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是的重塑、的重铸,是形得而神聚,有利于重塑党纪国法的权威,增强公职人员模范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变要我遵纪守法为我要遵纪守法。

通过学习,大家受益匪浅,纷纷表示要加强对《监察法》的学习,及时领会其精神,真正达到真学、真懂,同时也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立足本职,在自己的工作生活中做到尊法敬法,懂法守法!         

                                  撰稿人:李乐玉

审稿人: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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